情此短阔

永远年轻 永远碎碎念

林(3)

突然想起来一些以前的事情,总是想起以前的事情,不知道是应该为记忆力不错而高兴,还是为实际没有当下的故事而迷茫。  
 
写作是个工匠活,有阅历经验后,不断研磨,慢慢才将材料物尽其用。但我想说的一切和这过程无关,莫名想到一些源头的东西——我在写故事时用到的很多题材经常来源于和林稚之的生活。  
 
他这个人有很多生动的习惯,就总引人发笑,让人观察入神,好像琢磨个从纸面里活起来的人物,做的每件事都带些白纸黑字的乐趣。  
 
比如他总是有些一样的衬衣和长裤,声称极简主义,不为搭配操心,时间复制的话只需要保持一天的神采奕奕生活,之后都会按部就班,自律且循环。但他又总是买很多围巾和帽子,声称为生活的调剂品,买些长得很像的大衣,统统都是Burberry,尽管没有统统长得很像,但大致都塑造同一个风格的人物。  
 
就像读本小说,源于看不到主人公的脸,从头到位想象下来,总是拟定一个特定的主人公形象,同样色系的相似衣服。(这里当然不包括《活着》类型的小说) 
 比如总是要看电影吃爆米花,买一大桶,这本来是正常的事情。但我不吃甜,他也不吃甜,往往怎么抱着进去就怎么抱着出来,让我带回酒店,第二天早上再丢掉。  
 
比如十分抗拒冷饮,极其厌恶牛奶。所以我总和他去咖啡厅时,想方设法点冰牛奶。(想法设法在于大多数咖啡厅不供应冰牛奶)他就会装作生气,一下午不理我,但实际上不生气时也一下午不理我。总觉得这个人时OSX系统的拟人,简洁迷人,全身心的沉浸式工作体验。  
 
比如酒品很好,但下雨天喝酒就会迷茫,像个小动物。喝多了就坐在地毯上,背靠着玻璃窗,安安静静地也不说话。反而是过去扶他,便被带着一起坐倒,拉开玻璃窗淋我一身,再开始讲些难懂的深度思考——总之,可数几次,我都没听懂。  
 
比如经常带着一小管手霜,装在办公包的夹层里,被看到还会不好意思,最初觉得很正常,但总是不好意思,就觉得好逗好玩,夸他手霜香就脸红。  ……  
 
如果要总结普遍爱好和生活习惯,和我相似点很多。 
比如迷恋咖啡,喜欢浅海,总戴帽子,无脑果粉,讨厌甜食……所以就像,我不喜欢他,他不喜欢我。并且两人深知这点,于是相处愉快。如同很难爱上影子一般的人,认识年岁愈久,愈像在时光里捡起来了自己丢的一块碎片。  
 
好久不见了,希望他最近过的不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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